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和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因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调整和硕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并建立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和硕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职责
指 挥 长:哈 热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指挥长:赵军民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朱 震 县委常委、副县长
韩志强 政府党组成员、和硕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主任
成 员: 王 泽 政府办公室主任
贺洪亮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 英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永强 县委网信办主任
何亦健 发改委主任
胡 伟 商工局局长
马 前 教科局局长
张 亮 公安局局长
明·巴特尔 民政局局长
艾合拜尔·阿不拉汗 司法局局长
刘雪梅 财政局局长
黄益权 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思军 生态环境局局长
才登巴特 住建局局长
欧其尔巴图 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勇 水利局局长
陈培其 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 哲 文旅局局长
袁新革 卫健委主任
李 亚 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韩朝辉 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军 市监局局长
尹彦龙 林草局局长
叶 斌 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子天 团县委书记
阿力腾才次克 妇联主席
杜 懿 气象局局长
李红梅 人行和硕县支行行长
白新梅 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邱 豫 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梁 凯 武警中队中队长
邓剑青 库尔勒公路管理局和硕分局局长
黄 海 路政海事局局长
李文海 科协主席
刘志刚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孙建新 和硕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
巴衣尔 国网和硕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 森 人保财险和硕分公司经理
和硕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抗震救灾工作规划和制度措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震后抢灾救灾、救援力量调配、交通管制、灾后重建、救灾捐赠和新闻、信息发布与宣传等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朝辉同志兼任。负责抗震救灾日常工作,协调解决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审核把关提交抗震救灾指挥部研究解决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成员单位人员如有变动,按工作分工和组织任命,由接替人员担任并履职,不再另行发文。
二、建立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与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相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朝辉同志担任。
(一)定期召开会议。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发生重大地震灾害随时召开。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提交上会议题,由县应急管理局梳理汇总后拟定会议方案,明确会议形式(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参会范围,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
(二)加强隐患排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生命线工程、易发生地震灾害的各类危化、市政公用企业、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点以及其他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细致排查,发现重大风险核实后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将隐患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统筹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备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