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个人 法人
一、实施机关
和硕县水利局
二、申请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三、申请条件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1.审批对象:生产建设单位。2.审批范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自治区级审批仅跨地州的)
四、申请材料(容缺资料标注“可容缺”)
序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受理标准 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承诺书必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1、申请事项属于受理部门审批范围;2、申请材料符合审批部门要求材料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必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1、申请事项属
五、办件类型
承诺件。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天承诺时限1天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10:00:00至14:00:00、下午16:00:00至20:00:00冬季上午10:00:00至14:00:00、下午15:30:00至19:30:00
九、咨询、投诉及预约电话咨询电话:
预约电话:0995-5622343
投诉电话:0996-12345
十、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