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自治区政府定价听证目录》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对和硕科发再生水有限公司进行成本监审、征求意见建议、发布公告、举行听证等流程,启动污水处理费调价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和硕县污水处理费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7月30日至8月30日期间,在和硕县政府网(https://www.xjhs.gov.cn)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的征集情况反馈如下:
通过一个月的挂网公布,征求意见和建议0条,后期将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进一步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