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各乡镇农村供水的用水户:
为明晰农村饮水工程产权,落实工程运行管理主体、管理责任和运行管理经费,明确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监测、水价等工作的职责要求,明确县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等职责,结合和硕县实际编制《和硕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巩固和硕县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成果,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现征求各乡镇农村供水用水户的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9月27日至10月3日18:00点之前与单位联系人联系,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联系人:栾风彬
联系电话:0996-5622343
联系地址:清水河北路746号
和硕县水利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