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18年3月15日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申请调整我县公租房、廉租房租金标准的报告》文件,和硕县廉租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5元(以建筑面积为计收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以建筑面积为计收单位)。对故意拖欠缴纳租金的加收每天3元的滞纳金。
附《关于申请调整我县公租房、廉租房租金标准的报告》
信息标题 | 和硕县公租房、廉租房租金标准 | 文件编号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24-02-29 13:09 |
发布机构 |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有效性 | |
关键字 | 索取号 | 73448398X/2024-00112 |
依据2018年3月15日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申请调整我县公租房、廉租房租金标准的报告》文件,和硕县廉租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5元(以建筑面积为计收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以建筑面积为计收单位)。对故意拖欠缴纳租金的加收每天3元的滞纳金。
附《关于申请调整我县公租房、廉租房租金标准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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