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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和硕县小课题研究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2-11-05 13:35
发布机构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载体类型 电子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2-00652

和硕县小课题研究管理制度

来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05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增强科研意识,加大科研推进力度,制定广大教师从研究解决身边的实际问题入手,探索省时高效的教学思路和策略,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小课题研究指导领导小组

成立小课题研究指导小组,在教科局教研室协调管理下指导全县小课题研究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岳峰负责小课题研究宏观管理与协调。

副组长∶李昌文负责小课题研究工作规划与协调、阶段性工作检查指导课题研究成效评估管理。

学科组组长︰

王云芳、张英、张云、热艳古丽负责学科小课题研究的组织与指导。

二、建立和完善小课题管理制度

1、小课题研究选题备案制度

1)学校一般于学年初组织小课题选题申报工作,提出小课题申报选题指导建议。教师可根据学校选题指导建议,结合自身实际申报选题,建议各学科全覆盖。

2)研究周期短或提早结题的教师,或因种种原因尚未承担小课题研究任务的教师,可随时申报选题,报请指导小组审核、学校备案。

3)教师应从自身工作需要出发,从身边的实际问题入手,自愿申报选题,填写小课题研究计划表,并根据指导小组建议及时进行修改调整,指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备案,纳入学校小课题研究管理。未经指导小组立项审核的小课题学校不予备案,不享受学校小课题研究考评奖励待遇。

4)教师申报选题,一周内应提交《小课题研究计划表》,一个月内应根据指导小组建议对《小课题研究计划表》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好的《小课题研究计划表》报学校备案存档,然后根据《小课题研究计划表》扎实开展研究工作。未及时修改完善上报的小课题选题,学校不予承认。

5)小课题选题名称、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下确需变更者,须由课题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小课题指导小组同意、备案后方可实施。

2、小课题检查、交流、指导与结题鉴定制度

1)学校小课题研究指导小组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发布《学校学期小课题研究工作计划》,明确活动安排。各学科组组长根据学校计划安排,组织指导本组教师开展小课题研究活动。

2)一般说来,学校每学年上学期组织小课题研究阶段性交流,下学期组织课题研究中期述职报告,学年末组织结题鉴定指导成果展示活动。研究周期短或提早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也可提早申请结题鉴定,县教研室将根据其课题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单独组织成果鉴定。已完成结题鉴定的教师方可继续申报新课题。

3)课题结题鉴定的一般程序是∶课题主持人总结课题研究情况,整理课题研究档案,提交课题研究结题报告,提出成果鉴定申请﹔由县教研室组织成果鉴定组,对申请结题鉴定的课题进行书面评估,然后根据课题特点,决定采取何种形式组织现场鉴定和成果展示活动;成果鉴定组根据书面评估、现场鉴定、成果展示情况,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决定是否准予结题、成果鉴定等级。

4)县教研室会根据课题研究需要,适时组织课题研究经验交流、问题研讨、专题讲座、对话咨询等活动,并利用线上交流等手段提供诊断、咨询服务。

3、小课题成果应用推广制度

1)小课题研究通过结题鉴定后,应及时制定成果应用推广计划,尽快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教育教学行为,取得更大的科研效益。

2)课题结果应用推广采取项目制,由课题主持人具体负责,学校成立成果应用推广项目组,确定成果应用推广范围,制定成果应用推广计划,报请课题指导小组审核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3)学校为小课题研究成果应用推广提供支持与指导服务,并于学期末组织或果应用推广评估活动,根据成果推广项目组主持人工作汇报及档案资料查询、现场考察等情况,对成果项目推广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成绩纳入年度业务绩效考核。

4、小课题研究激励保障制度

1)小课题研究纳入学校校本教研工作管理,作为教师业务研修的重要指标,列入期末、年度业务考核。学校根据课题研究选题申报、研究计划制定、阶段性交流、中期述职、结题报告与成果展示情况,对课题研究具体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考核成绩列入教师业务考核指标。

2)县教研室每学期都根据课题研究进度,组织小课题阶段性检查、经验交流、问题研讨、中期述职、成果展示等活动,及时反馈检查交流结果,期末汇总各项活动评估信息,设立优秀课题主持奖优秀课题参与奖、对小课题研究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3)县教研室根据小课题研究开展情况,按年度组织小课题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对研究扎实深入、实践应用价值大的已结题课题研究优秀成果给予表彰奖励。

4)县级小课题立项结题后,拨付教研经费5000元,州级小课题立项结题后拨付教研经费15000元,自治区级小课题立项结题后拨付教研经费20000元,国家级小课题立项结题后拨付教研经费30000元。

三、小课题研究基本规范

1、选题申报

1)教师应根据学校小课题选题指导建议,从自身实际出发确定选题。选题确定应大小适宜,能切实解决自己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有助于提高工作实效。

2)选题申报可先书面上报初步拟定的选题名称,然后于一周内填报《小课题研究计划表》,正式提交学校小课题研究指导小组。根据学校指导小组建议,一个月内完成《小课题研究计划表》的修改完善,提交学校备案。

2、研究实施

1)选题审核通过后,课题主持人应根据《小课题研究计划表》,立即开展研究活动。阶段性交流中发现课题研究活动不够扎实,考核评估不达标者,课题研究指导小组提出黄牌警示;中期交流仍不达标者,提出红牌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者取消立项资格。

2)研究实施过程中,应坚持认真、求实的学风。注重实际效果,并注意平时资料积累。资料积累可采用电脑数据积累和纸质材料积累相结合的方式。课题立项后主持人应在电脑上建立以课题名称命名的专项文件夹,内设“活动通知”、“相关研究资料”、“过程资料”、“结题资料”等子文件夹,及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搜集的报刊杂志、书籍资料,纸质的过程性资料(如调查问卷、学生作业作品、教师发表论文与获奖证书原件等),可用档案袋方式积累保存,以便及时查阅。

3、交流述职

课题主持人应根据小课题指导小组要求,积极参加指导小组或学校组织的阶段性交流、中期述职报告及其他形式的交流研讨活动,及时总结反思,吸取借鉴他人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课题立项后未及时参与上述活动者,视为自动放弃课题研究,取消课题立项资格。

4、结题鉴定

1)课题研究完成后,主持人应及时全面总结课题研究情况,整理相关资料,撰写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并将结题报告提交课题研究指导小组,提出结题鉴定申请。未提交书面结题报告者,结题鉴定申请不予受理。

2)提出结题鉴定申请后,课题主持人应主动与成果鉴定组沟通协商,根据课题特点,就具体鉴定方式和成果展示方式提出自己意见。在指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成果鉴定。

3)提出鉴定申请应同时做好以下资料准备∶

书面提交和电子稿课题研究结题报告。

分类整理电脑课题研究文件夹中相关资料,力求纲目清楚、分类适当、内容充实,能真实反映课题研究实际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严禁临时补造资料、弄虚作假。

分类整理纸质课题档案袋中相关资料,以便鉴定评估时参考查阅。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应使用原件,特殊原因使用复印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其他未尽事宜,由教科局教研室做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