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硕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告日期:2021年1月18日
补贴政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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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名称: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水库移民生产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安置在我县范围内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扶资金的扶持范围为自治区境内及外省迁入自治区境内的大中型水库移民。水库移民人数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管理办法》(新政发〔2006〕197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移字〔2016〕3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发〔2010〕13号)等文件精神,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核定,确定发放人数。2021年补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水库移民生产生活补助)492人,补贴资金29.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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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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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人/年 |
补贴次数 |
按年发放 |
补贴方式(现金/银行卡 |
银行卡 |
经管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和硕县财政局 |
局长 |
刘雪梅 |
18997618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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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主任 |
曾海莲 |
18709969569 |
监督电话:0996-5625273 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