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和硕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属行政单位,现有在职在编干部14人,其中行政编8人,事业编4人,工勤人员2人。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安排,并督促贯彻落实;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订推动政法各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执法权和司法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牵头组织推动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政法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指导协调政法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组织推动基层法学研究;办理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和硕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部门决算公开机构包括政法委本级决算、办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
1.政法委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8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4万元,增长56.84%,支出921.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0万元,增长73.45%,结余1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万元,增长202.56%。增加变化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预算数为973.94万元,本年支出支出921.26万元,与预算相比差异52.68万,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且年末有项目结转结余。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7万元,占99.2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6.9万元,占0.78%。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预算数为973.94万元,本年收入894万元,与预算相比差异79.94万,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且年末有项目结转结余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2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2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支出较上年增加39万元,增长率4%,主要原因是工作项目增加。
与预算相比无差异:年初预算数为973.94万元,本年支出支出921.26万元,与预算相比差异52.68万,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且年末有项目结转结余。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4万元,增长56.84%。财政拨款支出921.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0万元,增长73.45%,主要原因是本年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工作量大幅度增加结余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预算数为973.94万元,本年支出支出921.26万元,与预算相比差异52.68万,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且年末有项目结转结余。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1.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0.26万元,增长7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其中相关工作项目增加。按功能分类科目:2013601行政运行422.4万元;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4.17万元;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401.99万元;2050803培训支出1.6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94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2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7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4.82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21万元(基本工资91.5万元,津贴补贴47.5万元,奖金2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5万元(办公费57.6万元,印刷费4.0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36.7万元,物业管理费0.3万元,差旅费5.8万元,维修(护)费6.9万元,培训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专用材料费30.0万元,劳务费23.2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8万元(生活补助74.3万元,奖励金18.5万元,住房公积金14.5万元,采暖补贴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8.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82.8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预算数为973.94万元,本年支出支出921.26万元,与预算相比差异52.68万,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且年末有项目结转结余。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与预算相比情况: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支出。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2万元,降低69.74%。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2万元,降低69.74%。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9.85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降低0.5%,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减少)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9万元,占76%,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0.13%,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2.36万元,占24%,比上年减少0.04万元,降低1.67%,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和硕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017年和硕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以及购买车辆保险等。2017年,和硕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是0辆,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2.36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2.36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单位检查工作的工作餐等。2017单位国内公务接待652批次812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三公”经费预算为26.9万元,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9.85万元,与预算相比差异17.0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导致以上差异。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和硕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9万元,比上年增加389万元,增长194.5%。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和硕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计划3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万元;实际采购3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54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1万元,固定资产532.5万元,其中:共有车辆4辆,价值36.2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0万元。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乡镇工作用车);其他固定资产价值496.3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和硕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1(类)36(款)01(项):指行政运行422.4万元;201(类)36(款)99(项):指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4.17万元;204(类)02(款)99(项):指其他公安支出401.99万元;205(类)08(款)03(项):指培训支出1.6万元;208(类)05(款)01(项):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1万元;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94万元,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6万元;210(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10.23万元,210(类)11(款)03(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3.75万元;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金14.82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件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法委).xls
附件3.2017年度和硕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核实表(政法委).xls
和硕县政法委
2018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