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财税部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复杂局面,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积极应对机遇与挑战,着力抓好预算执行,为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财政安全平稳运行、全县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7,812万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6%,同比减收383万元,下降2.1%。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1,681万元,为预算的84%,同比减收734万元,下降5.9%;非税收入预计完成6,131万元,为预算的100.3%,同比增收351万元,增长6.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预计完成情况:增值税预计完成3,983万元,同比减收2,481万元,下降38.4%;企业所得税预计完成1,295万元,同比增收261万元,增长25.2%;个人所得税预计完成833万元,同比减收157万元,下降15.9%;资源税预计完成440万元,同比增收225万元,增长104.7%;专项收入预计完成531万元,同比减收307万元,下降36.6%;罚没收入预计完成2,563万元,同比减收285万元,下降1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计完成1,307万元,同比增收189万元,增长16.9%。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29,811万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8.8%,同比减少6,854万元,下降5%。主要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计完成10,051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067万元,下降9.6%;公共安全支出预计完成18,956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802万元,下降12.9%;教育支出预计完成21,527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171万元,下降9.2%;科学技术支出预计完成2,077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48万元,下降6.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计完成1,487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加562万元,增长60.8 %;医疗卫生支出预计完成9,674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加640万元,增长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完成12,75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3,805万元,下降23%;环境保护支出预计完成2,916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007万元,增长220.8%;农林水事务支出预计完成33,200万元,为预算的95.4%,同比增加9,307万元,增长3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计完成2,43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加774万元,增长46.7%。
3.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136,011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7,8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9,71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957万元,调入资金22,524万元。安排总支出预计134,399万元,本级财政支出129,811万元,上解支出1,58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06万元,上年结余-1,61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当年消化赤字1,61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013万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0%,同比增收1,513万元,增长43.2%。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完成4,978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收1,584万元,增长46.7%;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预计完成6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48万元,下降88.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计完成29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3万元,下降44.2%。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6,268万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0.7%,同比增加2,483万元,增长65.6 %。主要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46万元,为预算的44.1%,同比增加107万元,增长274.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5,732万元,为预算的98.3%,同比增加2,229万元,增长63.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支出29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3万元,下降44.2%;旅游发展基金支出3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加30万元,增长100 %;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331万元,为预算的48.2%,同比增加140万元,增长73.3%。
3.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政府性基金总财力预计11,360万元,其中:本级收入5,0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2万元,上年结余56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300万元。安排总支出预计10,718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268万元,上解支出6万元,调出基金4,14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年终净结余64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完成10,801万元,为预算的98.7%,同比减收5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496万元,为预算的98%,同比减收 192万元,下降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05万元,为预算的104%,同比增收135万元,增长11.5%。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0,246万元,为预算的99.6%,同比增加868万元,增长9.3%。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496万元,为预算的98.2%,同比增加622万元,增长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50万元,为预算的121%,同比增加247万元,增长49%。
3.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555万元,加上年结余590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45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零。
(五)县级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17年我县地方政府限额为91,500万元,加上2018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8,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000万元),2018年县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9,500万元。2018年预计地方政府债务为75,019.5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债务72,606.5万元,分别是新增债券36,000万元、置换债券36,606.5万元,地方政府债务系统内存量债务1,539.29万元,地方政府或有债务余额873.72万元。
2.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2018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22,371.66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债务96,680万元,专项建设基金贷款2,940.1万元,政府支出责任事项22,751.56万元。
(六)2018年主要工作举措
1.严守底线,支持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扎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责,把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中之重,摸清债务总量,严格控制增量,及时跟踪风险变化,加快存量债务核减,明确债务化解时间表、任务书,将化债任务量化成指标、细化到项目、责任到单位,逐项逐笔落实债务化解。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切实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2.聚焦发力,支持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2018年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财政精准扶贫力度不减。县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推进扶贫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积极组织开展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把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61项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全部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录入平台,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3.力补短板,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落实生态优先政策,继续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环卫一体化高效运转、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项目深入实施,为全县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4.提质增效,确保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一是高度重视财政收入工作,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在严格执行结构性降费减负政策的同时,精准施策,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二是财税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增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积极做好税收政策培训解读,多措并举,清收欠税,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围绕上级重大战略决策,加大解析力度,准确捕捉上级资金投向及本地资金需求,积极争取上级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及财政资金的支持。2018年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9.02亿元,申请到位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12亿元。
5.厉行节约,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二是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升部门预算特别是项目预算的执行率。三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基本、保运转的基础上,针对上级财政财力趋紧、专项转移支付结构调整、增量减少的情况,坚持主动跟进,积极应对,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我县和重点民生工程等项目的资金需求,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保障城乡统筹共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力保基层组织建设投入,切实增强全县各族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6.深化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按《预算法》公开内容、形式和时限的要求,继续将全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统一在政府网站全面公开。二是切实盘活存量资金。提早谋划项目,确保安排就能形成实际支出,避免形成“二次沉淀”。三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四是持续做好国有资产监管。集中精力做好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工作,全面掌握全县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情况;继续做好全县资产工作,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资产、受托代理资产、企业国有权益、金融类国有企业等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五是结合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推行财政项目绩效预算管理工作。六是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加大乡村扶贫、惠农资金监管,通过督查整改,乡村级财务不断规范。对2015年以来援疆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更好地发挥援疆资金效益。
2018年,我县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主导产业发展不足,结构性减税降费影响效应持续,税源增长潜力不大;二是重点支出、、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和乡村振兴发展资金压力越来越大,财力增长与支出需求矛盾突出;三是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加大,潜在风险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四是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需求进一步加大,资金使用的科学性、有效性仍需提高;五是全社会贯彻执行《预算法》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及重点工作
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要求,在预算安排上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肃财经纪律,有效防控财政风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2019年,全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00万元,同比增加888万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13,090万元,同比增加1,409万元,增长12.1%;非税收入5,610万元,同比减少521万元,下降8.5%。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76,394万元(含税收返还及各项补助等),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97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675万元,减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970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75,71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议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719万元,同比增加10,163万元,增长15.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公共安全支出12,820万元,同比增加2,320万元,增长22.1%;教育支出18,861万元,同比增加629万元,增长3.5%;科学技术支出1,308万元,同比增加16万元,增长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35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11万元,同比增加850万元,增长9.2 %;医疗卫生支出6,783万元,同比增加1,011万元,增长17.5 %;节能环保支出620万元,同比增加402万元,增长184.4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25万元,同比增加5万元,与上年持平;农林水事务支出5,828万元,同比增加68万元,增长1.2 %;交通运输支出97万元,同比增加16万元,增长19.7%;住房保障支出5,129万元,同比增加2613万元,增长103.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建议安排2,500万元,上年结余6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建议安排3,14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11,50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1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68万元;支出预算建议安排10,93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1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92万元;上年结余6,45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03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建议
预计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零。
(五)2019年财政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密切关注减税降费政策的变化,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在财源建设上,突出税收贡献导向,激发企业发展壮大作贡献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是有保有压严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筑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底线。一方面,完善公共 服务体系,满足群众生活需求。按时足额发放干部职工工资、离退休养老金和落实相关调标政策;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基本民生支出。重点保障扶贫资金落实,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三是推动财政管理改革。逐步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编制绩效预算,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推行“云采购”。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四是有效预防债务风险,扩宽筹融资渠道。规范政府债务监管,控制新增债务融资规模,逐步消化存量债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规范PPP项目建设和严禁新增违规债务有关要求,改变传统单一筹融资模式,探索通过资源对价等新模式、新举措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推动清水河伯斯阿木水库等一批重大项目启动实施。
五是强化财政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组织开展扶贫资金、预决算公开和新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六是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监管队伍素质,确保监管的前瞻性、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发展,全面做好机关所属企业脱钩,统一纳入国资监管;继续推进“小、弱、散”“三无”资不抵债企业的清理退出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