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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和硕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和硕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点击数:

刘飞、阿布杜尹热依木·阿布杜力力、姚建国、马合芽、洪佳尔、图也、傲叶、通沙古丽·艾海提、古再丽努尔·吐逊代表:

您们好!您们在和硕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两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建议》(第1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G3012吐和高速全长116公里,是我县唯一穿境高速公路,也是对内外连接的重要公路,因此对路域垃圾、污水排放、噪音污染、生态破坏等控制尤为重要。高速公路在建设前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估,制定了水土保持方案,并获批。我县高速公路由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养,该公司养护管理部门在路域垃圾整治方面,采用巡查车+徒步的方式,对双向主线及互通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在污水排放控制方面上,通过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倡导节约用水的方式,从源头上控制污水产生。在噪音控制方面上,通过设置中央隔离带,采用低噪音路面材料等被动隔音技术控制噪音。在生态保护方面上,定期开展全线生态环境保护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破坏。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与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养护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为路域环境整治提供更多的可行性和实操性帮助,打造好高速公路周边保持路面、路基、公路沿线服务区等基础设施洁净无污染,打造“畅、安、舒、美”的道路环境。

感谢您们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人:乔龙巴特             职务: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联系电话:13565753558

和硕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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