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域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时,检出涉及我县1家食品生产企业出现不合格食品1批次,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3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依法对和硕县西海源流饮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生产的“西海白云”牌包装饮用水进行抽样检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于2024年10月17日出具编号为:№:DBJ24652800842831327ZX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10月17日,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现场送达当事人并进行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于2024年10月17日决定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不合格原因及整改情况
经过排查,不合格原因由于工作人员灌装成品水前未对灌装使用的空桶进行清洗消毒造成生产的成品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生产加工过程控制,要求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对包装材料(空桶)的清洗消毒必须达标,对不同规格的空桶能进行机洗的进行机洗,不能机洗的进行人工清洗,确保桶和瓶盖等包装材料在使用前经过彻底清洗消毒,防止二次污染。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