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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2024年和硕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情况报告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4-08-29 12:41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4-00927

2024年和硕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点击数:

2024年和硕县的爱国卫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委党组的具体指导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方针;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认真按照自治州、区爱国卫生工作内容的要求,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现就工作总结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年初及时调整充实了和硕县爱卫会委员单位,初步形成了县、乡(镇)的爱卫工作组织网络,拟订了和硕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和硕县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和硕县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等,推进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开展创卫工作满意度调查。按照自治州卫健委组织开展全国地级市创卫工作满意度调查(新疆)和创建国家卫生城镇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工作提示,积极组织乡镇、部门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参与调查问卷人数约1210余人。

(三)更新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线上资料、数据。根据自治州、区卫健委工作提示,按照全国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系统模块的内容,对接县卫健委、市监局、文旅局、住建局、统计局、教科局、巴州生态环境局和硕县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上报了2023年度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等相关指标数据。完成了2023年度爱卫组织机构信息、地区年度信息等内容录入,以及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的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等7大项52指标录入。

(四)加强爱卫宣教氛围。一是开展以“健康城镇健康体重”为主题的第3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通过积极向县融媒体供稿《和硕县第3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倡议书》;412日上午县卫健委、住建局、市监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教科局、人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吾里克镇及各社区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以“健康城镇健康体重”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大力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营造爱国卫生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提升居民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平,倡导居民关注体重,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健康科普、健康管理、体育健身、疾病预防等一系列活动,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人员通过“拉横幅、摆展板、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科普卫生健康知识等形式,大力宣传推广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健康城镇、健康体重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热情。同时开展了义诊咨询活动,为前来咨询的100余名群众提供健康义诊、测量血压、体重等服务。二是扎实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爱卫月期间,和硕县以“健康体重”为重点,全县集中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活动6余场次;开展“健康体重”体验实践活动3场次;组织动员党员干部群众参加5212人次。三组织开展了第37个世界无烟日活动。20245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37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危害”。31日上午县卫健委联合教科局、团委、疾控、人民医院等单位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和控烟新形势,在九州假日广场前开展了“世界无烟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本次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张贴主题海报15份,发放宣传单100余份,宣传品等80余份,服务群众100余人。此次宣传活动,一是旨在加强青少年控烟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受到不良影响;二是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和公共场所禁烟的意识;三是营造文明健康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环境整治。县卫健委主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把自治州、区卫健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安排,落实到各单位,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开展了一系列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一是开展节日期间爱国卫生专项活动,营造节日氛围。按照自治州卫健委《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爱国卫生专项活动的通知》,制定印发和硕县《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爱国卫生专项活动的通知》,组织动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抓好重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营造无烟健康佳节宣传氛围,深入开展节日期间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整治“脏乱差”现象。二是统筹推进卫生创建。2021-2022年来,和硕县积极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卫生乡镇、卫生单位创建工作。和硕县被命名的无烟党政机关26个;自治区卫生乡镇3个;自治区卫生村2个;自治区卫生单位1个。②根据自治州卫健委转发自治区卫健委《关于申报推荐2023年度自治区卫生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新卫规划函【20247号)要求,又积极推荐申报新塔热乡、塔哈其镇、曲惠镇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六)开展征集社会健康治理典型案例活动。根据自治州卫健委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集社会健康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精神,经县卫健委《关于报送和硕县社会健康治理典型案例的函》与县教科局《关于报送和硕县社会健康治理典型案例的函》的复函,向自治州卫健委推荐上报和硕县第二中学为健康学校综合类案例。

(七)扎实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一是按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需求,为扎实开展好春季灭鼠、蟑及夏季灭蚊蝇工作,发放各乡镇、部门灭鼠药60余公斤;粘鼠板238板,灭蟑胶饵970余板(盒);5月初协调住建部门领取灭蚊蝇消杀药品149公斤,并出动消杀车辆开展县城建成区公共区域灭蚊蝇消杀活动。6月中旬协调林业和草原局领取灭蚊蝇消杀药100公斤,出动消杀车辆对县城内主次干道灭蚊蝇消杀;协调住建局领取灭蚊蝇消杀药20公斤,出动消杀车辆对县城内广场、公园灭蚊蝇消杀活动。8月下旬协调住建部门领取灭蚊蝇消杀药40公斤,出动消杀车辆对县城内主次干道、广场、公园、绿化带、城乡结合部等进行集中灭蚊蝇消杀活动。二按照2024年和硕县病媒生物防制药品及监测经费(县级配套)59000元,主要用于县城区采购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消杀药品29000元,媒介生物监测费30000元。制定了29000元除四害消杀药品买卖合同、30000元媒介生物本底监测调查协议书经县司法局审核。三是呈报县财政局、审计局、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完成了县财政、审计、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及司法局备案相关手续。

(八)全力推进系统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以系统单位(卫健委、疾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计生)为抓手,大力开展单位办公区、楼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整治活动。实施一周一整治、一周一检查,一周一通报的形式,利用每周一升国旗,通报系统单位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发放卫生流动红旗。

二、存在问题

(一)爱国卫生工作缺少监督奖惩机制。各级政府对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导爱国卫生工作不能得到很好的体现,浓厚的爱国卫生工作氛围难以真正形成。如:县乡镇爱国卫生队伍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才稀少,开展培训指导工作比较吃力,致使控烟、除四害、环境卫生制度不完善,卫生单位、健康“细胞”创建等爱卫工作不能很好地开展。

(二)各级政府、部门对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爱卫会成员单位未能将部门职责真正发挥,职能弱化,协调配合不密切,爱卫工作组织协调难度较大,工作推动难。如:部分区域(路段)、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卫生脏乱等问题依旧存在。

(三)群众健康卫生意识不强,对爱国卫生运动认识不到位,参与度不高。如:乱堆乱倒、乱停乱放、损坏花木、毁坏市政设施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

(四)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短缺,制约爱国卫生各项工作的开展。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未有效全面开展,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未能达到国家标准C级要求和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达不到≥95%

(五)垃圾分类、“脏乱差”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垃圾分类不规范,各类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乱投乱倒,致使垃圾船内的残留物滞留和异味扩散,影响环境整洁和居民健康。还未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多渠道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将爱国卫生运动同其他活动有效结合,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强化人力、物力投入,确保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逐步引导群众改变生产生活中的不良习惯,树立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二)加强多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以巩固提升我县“自治区卫生县城”为抓手,为群众创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为目标,各乡镇、部门要认真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以严标准、高要求,共同推进爱国卫生各项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爱卫工作向纵深开展。建议由县爱卫会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做好规划计划,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尤其是卫生创建、环境整治等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的民生问题,定期检查、排名、通报,以便推动工作纵深开展。



和硕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爱卫办)

202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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