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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和硕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和硕县吉康医药有限公司等5家零售药店纳入巴州基本医疗 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3-03-14 19:07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载体类型 电子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3-00407

和硕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和硕县吉康医药有限公司等5家零售药店纳入巴州基本医疗 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点击数:

相关零售药店: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巴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巴医保函〔202222号)文件精神。和硕县医疗保障局于20221216-2023224日对申请准入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单位开展现场评估。经和硕县医疗保障局202333日局务会议研究并结合公示情况,决定将和硕县吉康医药有限公司等5家零售药店纳入巴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管理,现将2022年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评估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估情况

此次参与评估的零售药店8家。经现场评估,结合公示结果,符合准入条件的零售药店5家,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零售药店3家。

二、评估结果

和硕县吉康医药有限公司等5家零售药店经现场评估考核合格,予以准入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

新疆康宁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和硕县三百六十四分店等3家零售药店,经现场评估,考核分数低于80分,不予准入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管理。

三、工作要求

()准入巴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管理的单位持签订服务协议申请书、服务承诺书媒体公示2到和硕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协议,并做好医保专网接入、软件安装工作。

()此次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零售药店,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申请评估,评估仍不合格的,自通知下发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医保定点机构。

(三)和硕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管理原则做好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签订及信息编码维护工作。同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基金使用安全。

联系电话:0996-5624199  0996-5611680(传真)

附件1: 2022年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附件2: 2022年未准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和硕县医疗保障局

2023314日

附件1

2022年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经营地址

法人代表

备注

1

和硕县吉康医药有限公司

新疆巴州和硕县塔哈其镇老乡政府(东)

马怀友

2

和硕县杏芝林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巴州和硕县72号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卫生院以东

周生贵

3

新疆康宁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和硕第二百五十四分店

新疆巴州和硕县清水河北路(金五一超市一楼)

郭峰

4

新疆康宁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和硕第四百二十四

新疆巴州和硕县特吾里克镇玉龙家园小区7号楼3号门面房

郭峰

5

巴州永安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和硕县四十二分店

巴州和硕县塔哈其镇阿尔文德尔文村文化西路61号门面房

宋生虎


附件2

2022年未准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经营地址

法人代表

备注

1

新疆康宁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和硕第十四分店

新疆巴州和硕县特吾里克镇2-03-00207号(原一小门面房北侧)

郭峰

2

新疆康宁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和硕第三百二十六分店

新疆巴州和硕县团结西路1

郭峰

3

巴州永安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和硕县分店

巴州和硕县新塔热乡新塔热村派出所对面

宋生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