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案由 | 货值金额 | 违法所得 | 罚没款金额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 | 罚没款缴纳时间 | 备注 |
和硕县新普康药品有限公司 | 和硕县新普康药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 1080元 | 780.6元 | 780.6元 | 没收当事人销售的清热解读口服液的违法所得780.6元 | 2023年1月20日 | 2023年1月20日 | |
和硕县杨志钧西医诊所 | 杨志钧(和硕县杨志钧西医诊所)使用劣药案 | 360元 | 260.2元 | 260.2元 | 没收当事人销售的清热解读口服液的违法所得260.2元 | 2023年1月20日 | 2023年1月20日 | |
和硕县普芝济药品有限公司和硕一分公司 | 和硕县普芝济药品有限公司和硕一分公司销售劣药案 | 540元 | 390.3元 | 390.3元 | 没收当事人销售的清热解读口服液的违法所得390.3元 | 2023年1月20日 | 2023年1月20日 | |
和硕县童祥个体诊所 | 童祥(和硕县童祥个体诊所)使用劣药案 | 266元 | 0 | 1万元 | 1.没收超过有效期限的板蓝根颗粒10盒、大黄䗪虫丸4盒、结石清胶囊4盒;2.罚款一万元人民币 | 2023年3月6日 | 2023年3月22日 | |
和硕县清水河社区卫生服务站 | 和硕县清水河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劣药案 | 124.845元 | 0 | 1万元 | 1.没收超过有效期限的冻疮膏2盒、维生素B12注射液3盒、通便灵胶囊5盒、海桐皮759g;2.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 2023年5月19日 | 2023年5月22日 | |
和硕县明珠社区卫生服务站 | 和硕县明珠社区卫生服务站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535元 | 97.5元 | 10097.5元 |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3.没收违法所得97.5元;4.并处罚款1万元 | 2023年9月11日 | 2023年9月12日 | |
和硕县团结社区卫生服务站 | 和硕县团结社区卫生服务站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425元 | 85元 | 10085元 |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3.没收违法所得85元;4.并处罚款1万元 | 2023年9月11日 | 2023年9月12日 | |
和硕县苏哈特卫生院 | 和硕县苏哈特卫生院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0 | 0 | 1万元 |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3.并处罚款1万元 | 2023年9月11日 | 2023年9月18日 | |
和硕县王晓学个体诊所 | 王晓学(和硕县王晓学个体诊所)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579元 | 0 | 1万元 |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3.并处罚款1万元 | 2023年9月14日 | 2023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