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人民政府组织生态环境、住建、卫生部门,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和信息公开的要求,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检测和评估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安全状况,现将和硕县第二季度集中式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如下:
和硕县清泉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2日委托新疆昌源水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我县1个在用和硕县城乡一体化供水水源地(净水厂)水质进行检测,水源地水源为地表水水型。检测项目及检测值依据为GB/T5750进行水质监测,共监测109项。经检测和硕县居民生活供水水源地(和硕县清泉水务有限公司)水质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
巴州生态环境局和硕县分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