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和硕县分局组织开展第三季度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共抽取监管对象6家,其中一般监管对象6家,无特殊监管对象,现将具体信息公开如下:
1、2023年和硕县环境保护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2、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抽查情况信息公开表
2023年和硕县环境保护局“双随机、一公开”
二季度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实施方案》《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2023年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检查计划》及《2023年巴州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和硕县环保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思军 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布荣巴特尔 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李雷 二级主办
郭子花 监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室,办公室主任由布荣巴特尔兼任。
二、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安排、协调和督导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
三、抽查对象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将全部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纳入检查计划中,合理设置重点、一般、特殊监管对象的抽查比例。随机抽查工作对象为已纳入县环保系统数据库的所有监管对象,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审批建设项目,重复投诉举报企业纳入抽查对象名录,结合正面清单制度,落实差异化监管要求。
四、抽查事项
重点对被抽查单位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查。
五、时间安排
(一)根据确定的《自治州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时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部门协同平台”。
(二)根据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单位数量,适时采用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确定每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于该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场环境监察报告、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表、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等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检查资料归档工作,并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前在网站上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的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引导企业守法
在日常环境监管过程中,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引导企业生态环境守法的指导意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引导企业守法,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制度。
(二)强化属地管理,规范执法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合理调配现有环境执法资源,严格遵照环境执法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抽查,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环境执法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通过移动执法系统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表》《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执法检查调查询问笔录》。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报告等相关文书和现场图片、后督查资料等档案资料。
(三)加大处罚力度,建立诚信档案
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适时组织中期督察和后督察,确保督促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符合移送条件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行业“黑名单”制度,探索企业信用等级和抽查比例、频次挂钩机制,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增强随机抽查威慑力。
(四)加强保密工作,严守纪律红线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环境监察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六项禁令”等相关规章制度,严守纪律红线。
公开时间:现场抽查工作开展前
二、事后公开
公开内容: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及抽查人员情况。(详见表1和表2)
公开时间: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
巴州生态环境局和硕县分局
2023年10月11日
表1 2023年第三季度和硕县环境保护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公开表
序号 检查地区 检查对象名称 检查对象类型 检查事项 检查时间 检查结果 备注 1 和硕县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巴州石油分公司和硕盛达加油站 一般监管对象 气、固废污染防治抽查事项 2023年7月14日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2 和硕县 和硕县鑫泰地膜滴灌带厂 一般监管对象 水、气、固废污染防治抽查事项 2023年7月14日 未发现问题 3 和硕县 和硕县清州屠宰厂 一般监管对象 水、固废污染防治抽查事项 2023年8月15日 未发现问题 4 和硕县 和硕县国忠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监管对象 水、气固废污染防治抽查事项 2023年8月8日 未发现问题 5 和硕县 巴州再生源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监管对象 水、气、固废污染防治抽查事项 2023年9月26日 未发现问题 6 和硕县 和硕县腾飞塑料颗粒加工店 一般监管对象 水、大气污染防治抽查事项 2023年9月13日 未发现问题
填报说明:
1.检查对象类型:一般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
2.检查事项:依据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
3.检查结果: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发现问题,但是属于其他部门监管,需要移送或通报
表2 2023年第三季度和硕县环境保护局生态环境执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人员信息公开表
序号 |
检查人员 |
所在单位 |
科室 |
职务 |
执法证号 |
检查时间 |
1 |
布荣巴特尔 |
巴州生态环境局和硕县分局 |
监察大队 |
副局长 |
31070815002 |
2023年7月1日-9月30日 |
2 |
郭子花 |
巴州生态环境局和硕县分局 |
监察大队 |
科员 |
31070815003 |
2023年7月1日-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