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上级共下达和硕县中央、自治区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06万元,共实施项目15个。
2024年度,上级共下达和硕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批次,资金总额3380万元,共实施项目9个。其中: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15万元,实施项目7个(新疆兴牧源畜牧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和硕县数字化综合服务中心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和硕县新塔热乡则格德恩阿茨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和硕县新塔热乡新塔热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和硕县塔哈其镇古努恩布呼村庭院经济发展项目、和硕县新塔热乡布茨恩查干村“康养民宿+旅游”建设项目、和硕县新塔热乡布茨恩查干村乡村大舞台建设项目);中央新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5万元,实施项目2个(和硕县烘干蔬菜及农副产品生产项目、和硕县省外务工就业补贴项目);
2024年度,上级共下达和硕县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批次,资金总额2826万元,共实施项目6个。其中: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81万元,实施项目2个(和硕县塔哈其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大湾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自治区新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5万元,实施项目4个(和硕县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和硕县乌什塔拉乡红星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和硕县特设岗位项目、和硕县雨露计划职业技能教育补助项目);截至目前,15个项目均已完工。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和硕县纪委监委:0996-5622345
和硕县乡村振兴局:0996-5611355
和硕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