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23年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由乌什塔拉乡、教科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实施5个,涉及资金400万元,分别为:乌什塔拉乡拥军社区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130万元、乌什塔拉乡大庄子村养殖小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项目103.8万元、和硕县雨露计划职业技能教育补助项目28.8万元、和硕县特设岗位项目127.4万元、项目管理费项目10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和硕县乌什塔拉乡拥军社区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乌什塔拉乡拥军社区
2.建设内容:为改善拥军社区人居环境,拟实施1.8公里人行道铺设、2.5公里供水管网建设及1.1公里安全防护设施及附属设施。该项目实施后可以改善拥军社区人居环境及营商环境。
3.资金来源及规模:130万元(其中: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万元。)
4.实施期限:2023年
5.实施单位:乌什塔拉乡
6.责任人:杜劲明、马兰芳、许宗海
二、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大庄子村养殖小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乌什塔拉乡大庄子村
2.建设内容:为解决大庄子村养殖小区的人畜饮水需要,新建饮水管网7.6公里及附属设施,该项目实施后为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资金来源及规模:103.8万元(其中: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3.8万元。)
4.实施期限:2023年
5.实施单位:乌什塔拉乡
6.责任人:杜劲明、马兰芳、许宗海
三、和硕县雨露计划职业技能教育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乡镇
2.建设内容:为进一步提高脱贫人口素质,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计划对全县96名脱贫家庭学生实施“雨露计划”补助,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
3.资金来源及规模:28.8万元(其中: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8万元。)
4.实施期限:2023年
5.实施单位:教科局、乡村振兴局
6.责任人:李子天、胡伟
四、和硕县特设岗位项目
1.实施地点:各乡镇
2.建设内容:为巩固就业脱贫成果,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劳务创收,为脱贫人口在乡村开发了364个特设援助岗位。现计划申请衔接资金127.40万元,用于发放6-12月特设岗位工资。
3.资金来源及规模:127.4万元(其中: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7.4万元。)
4.实施期限:2023年
5.实施单位:人社局、乡村振兴局
6.责任人:李培丰、胡伟
五、项目管理费
1.实施地点:和硕县
2.建设内容: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验收。
3.资金来源及规模:10万元(其中: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
4.实施期限:2023年
5.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
6.责任人:胡伟
监督电话:0996-5611355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3年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
和硕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