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和硕县建筑工匠3年2000人培训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随着新时代经济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人力储备与人才储备对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建筑领域劳动力专业技能培训,推动建筑行业细分领域工种串联,提供就业保障,是我县建筑业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着力点,是行业生生不息、推陈出新的能量源泉。
2022年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202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新疆建筑工匠3年30万人培训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5)》,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建筑工匠3年3.3万人培训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建筑业工人培训就业工作。为响应国务院与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安排,强化我县建筑工人队伍硬实力,制定本方案。该《方案》是“2020-2022年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行动”的延续,标志着培训就业系列行动进入第二个3年周期。
二、《方案》发布具有哪些意义?
一是保证百姓根本利益。就业对百姓而言,是个人与家庭获取劳动收入的主要途径,也是参与社会分工、获得成就感满足感的重要方式,为其全面发展和价值实现提供了必要保证,更是维系社会稳定、人民安居的底层逻辑。而市场经济的竞争上岗机制对百姓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培训学习作为提高个人能力的最有效途径,与劳动就业互为因果,密不可分。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政府、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学员是培训就业行动的四个主要构成部分,在培养优质建筑工匠的大前提下,各部分通过对自身职能、需求、目标等因素的不断磨合,最终发展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机制。《方案》对各方角色及责任进行了明确,提出了积极有效的行动方针,有利于催动培训就业行动机制尽早形成。
三是确定主要导向。为形成建筑领域人力资源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应坚持“市场导向”与“就业导向”并重。市场导向型管理方式遵循客观规律,符合建筑市场需求的基础逻辑,具备动态特征与更强的时效性;就业导向是将建筑工匠培训就业行动落到实处,以培训学习作为建筑工匠的上升力,最终为实现就业服务。
三、《方案》部署了哪些内容?
一是确定目标任务。《方案》将建筑工人培训、劳务经纪人培训、建筑业企业培育作为培训行动的主要方向,形成建筑业人力资源从基层领域到管理领域再到输送领域的协同培育,尽可能地实现全面统筹;同时以建筑领域新增就业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确保培训行动落实到就业上。
二是确定培训范围。开放门户,广泛吸纳,支持既有建筑业从业者参与深造,鼓励有需求的企业主动推荐,帮扶“两后生”及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业。《方案》对培训范畴的明确适用于现阶段市场需求,并对公益性岗位、建筑服务类行业人员开辟培训就业通道,为建筑业从业市场“开源”。
四、《方案》如何组织实施?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方案》明确职能部门责任,落实制度保障政策,强调联合联动,保证州内培训就业行动的顺利开展。如:加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月报制度,开展第三方评估制度等。《方案》细化制度建立,为指导工作开展提供了方向,切合实际的明确职能部门工作重心。
二是完善信息管理。《方案》聚焦重点群体就业问题,搭建建筑工匠培训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结合“新疆建设云平台”,实现建档造册入库,构建动态更新、全程跟踪、双向互通、供需平衡的就业服务网,建立人才储备台账,形成系统性信息化管理。并通过每年3月份的建筑领域用工需求对接会与10月份召开的建筑领域企业培训需求对接会实时了解市场需求。
三是强化培训基础。《方案》提出完善培训基地建设,补强师资力量,优化培训方案,提升培训质效等方针,在营造良好培训环境,引导群体积极参与,全面升级培训品质等方面落实行动,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如“以师带徒”、“以工代训”等模式,制定打造特色实训基地目标,挂钩企业信用评价等方针。
四是培育创业带头人。《方案》鼓励建筑从业者通过技能培训活动,形成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成为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综合型带头人才,鼓励个人向公司化转型,带动巴州建筑劳动工作者共同致富。
最后应指出,在充分和深刻把握和硕县建筑工匠培训就业形势的基础上,注重解决趋势性问题,强调政策与市场的协同发力,将培训行动与群众就业紧密串联,这将是顺利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和政策落脚点。
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致电和硕县住建局咨询,咨询热线:0996-5627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