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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和硕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3-03-25 13:54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3-01430

和硕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25日 点击数:

2022年,我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和法治为民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及时研究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举措,力促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宪法、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截至目前,县人民政府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会议1次,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次,向县委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1次。政府党组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专项活动,对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督导。

(二)强化宣传注重引导,法治氛围逐渐浓厚。一是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任前考试、日常考试等活动,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领导干部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全县3000余名干部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参加平台考试3次,参考率约98%。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分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截至目前,各单位、各乡镇、村社区悬挂宣传标语192条,电子展示屏35块,张贴宣传挂图260张,发放普法内容光碟200余张,发放国语版以及维语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书籍、折页12000余份;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发放普法小礼品5000余份,法律咨询服务28场次、接待来访群众56人次,受教育群众20000余人次,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26场次,受教育师生3000余人次。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落地,群众遵法守法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创新法治宣传载体。积极拓展“互联网+普法”宣传新阵地,依托政府网站、和硕零距离、和硕公安、长安和硕等载体,创建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定期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维护稳定、疫情防控、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政府、党内法规等方面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宪法法律相关知识,形成了全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四是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和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内容举办“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活动;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三)依法履职主动服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五减一优化”工作,组织全县28个审批单位对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719个事项进行维护,对群众和企业提交材料目录、办理时限、办事环节和流程进行精简和优化。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涉及10个部门的112个高频事项已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跨省通办”综合窗口和自助服务专区。将企业年报工作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有机结合,逐级传导压力,实现“领导包片、科所包区、干部包户”,目前和硕县应报企业976家,已完成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的有929家,年报率达到95.18%。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模式。强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县政务服务网覆盖26个部门,注册用户4.7万个,在行政服务中心多角度探索“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出台“我要开商店”“出生一件事”等一件事套餐101个,力求群众办事省心、省时、省力。“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占已发布事项85%,不见面审批事项占已发布事项80%,全程网办比例达到80%。全面公示办事信息,公开12345政务服务热线,社保、户籍、税务等综合咨询电话,在新疆政务服务网、自助服务区公布和摆放办事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群众知晓率。今年以来,“12345”平台共受理来电492件,其中求助类292件,咨询类105件,投诉类86件,表扬4件,其他5件。编制发放涉及18个部门、181个事项的高频事项《服务指南》,实现县、乡、村三级事项受理标准化。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下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开展双随机抽查123次,抽查各类市场主体475户,检查结果已全部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归集共享涉企信息43条,无严重失信主体。四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大幅度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企业开办全流程仅需1个工作日,办理新设立登记企业103家;调整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507项。五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拖欠民营企业的1158.163万元账款,均已与企业沟通对接,签订还款协议。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研究决定等各项制度,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根据《关于开展全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巴政办发〔2022〕27号)有关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68件,其中拟废止66件,备案继续有效2件。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决策公信力执行力持续提升。一是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增强,今年我县重大行政决策1件,履行了合法性审查程序的重大行政决策1件。规范政府常务会议决策流程,邀请县人大、政协领导和司法局人员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人民政府、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分别与新疆首邦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审查政府各类文件。今年以来,首邦律师事务所参与我县合同起草、合法性审查和法律咨询服务40余次,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全覆盖实体平台、多功能热线平台、便捷化网络平台建设,大力开展“春节送法”“古尔邦节送法”“冬季集中法治宣讲”“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活动,为全县33个村(社区)配备法官,并按照“村(社区)全量搜集、乡镇分类推送、部门现场办公”的工作流程,创新开展“法官工作日”活动,在7个乡镇、33个村(社区)开展活动12轮次,参与“三官一律”120余人次,现场化解矛盾纠纷149件,解答法律咨询228人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六)强化监督严格规范,执法水平显著提高。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对实施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今年我县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1次,存在问题的单位已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整改。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事前、事中、事后执法公开流程,通过行政服务大厅公告栏及时公示公开各项法规、优惠政策、群众权利与义务、行政许可事项,定期定额核定等事项,提高执法透明度。认真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必须经过法制审核,对法定职权、执法主体、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自由裁量、法律文书的完备性、证据的有效完整齐全等案件全部进行审核。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推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融入普法,推进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生态环境和交通安全整治等工作。今年我县在重点领域执法查处违法案件334起,涉案金额696.17万元,罚没金额71万元。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疫情防控等安全体系,制定《和硕县药品(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坚持法治教育与安全应急工作相结合,组建消防安全教育讲师团,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安全知识咨询服务,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等各类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做好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农村危房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积极开展涉校涉医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工作,全力维护校园和医院内部安全。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四是依法解决群众困难诉求。在疫情期间,采取“网络服务”“电话连线”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律宣传,引导群众正确看待疫情,提高防疫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普及率。持续加大疫情防控政策宣传与解释,成立疫情防控群众工作组,设立热点电话和网络接访平台,及时回应群众需求,消除群众疑虑,最大限度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避免激化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

(八)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加快形成。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充分发挥行政纠错监督职能,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公正受理、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有效化解各种行政争议,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过滤网、稳压器”作用,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二是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三调”联动,实现村(社区)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强化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843件,成功调解843件,调解成功率100%;排查矛盾纠纷15件,预防纠纷12件,无化解疑难纠纷;调处行政调解案件128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件;办理行政裁决案件24件。三是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共法律服务站、室(点)实现乡镇、村(社区)全覆盖。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干警、村支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纳入群内,及时解决群众法律需求,消除普法盲区,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各乡镇司法所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司法专干”的专业优势,积极为乡镇党委、政府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的匹配度和便捷度,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深化法律援助加强对农村五保、低保对象和残疾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切实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各乡镇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共接待群众法律援助咨询8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2件,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四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实体化建设的工作方案》,深入落实“网格发现、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末端评价”机制,科学划分128个基础网格,101个专属网格和7个专业网格,配备网格员1614名,做到了定格、定员、定责。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落实政务公开。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和硕零距离微信公众号上公开相关政策及解读文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4条,积极回应民意诉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1234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二是形成监督合力。着重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政府投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开展政府督查138次,通过政府督查督办催办事项138件次。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79件、政协委员提案105件,切实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根本利益。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弱项。一是法治理念有待提高。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不足,“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足,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宣传有待提高。普法产品和普法渠道相对落后,法治宣传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够强;城乡区域法治宣传工作开展不平衡,农村群众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一定程度上存在“信访不信法”现象。三是配套保障不够健全。全面履行政府职责、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行政执法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仍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法治队伍力量较为薄弱,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尚未真正发挥;农村法治基础较为薄弱,群众、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单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现代化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

三、2023年主要安排

新的一年,我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加快和硕法治新格局,推动和硕高质量加快发展贡献法治智慧、法治力量。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听取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报告,研究解决问题和短板,推动学习和实际工作相融合。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查机制,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政务服务、项目审批、市场准入、知识产权等方面制度机制改革,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打破民间投资隐性门槛,依法公正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打造“数字政府”。

(二)着力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治人才培养制度机制,加强各级干部法治培训和用法指导,持续优化乡镇级执法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制度机制建设,确保改革赋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和运用。强化执法监督考核,严把执法质量关,重点解决“重罚轻教”和“以罚代管”问题。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探索推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融入普法,推进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推进社会法治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打造城乡社会治理综合平台。全面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发展以调解为重点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重点抓好农村群众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和方式。围绕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平安建设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送法下基层”培训活动,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推进法治创建,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四)强化法治宣传平台建设。依托新媒体平台,加快开发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渠道和普法产品,推动普法中心向线上转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以“八五”普法规划为契机,编制公职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读本,完善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增强公职人员法治意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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