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文件规定,经初审,以下补贴内容符合申报的相关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向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反映。
联系电话:0996-5611330
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9日
发放2024年企业社保补贴明细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 补贴月份 补贴人数 补贴金额 备注 1 91652828MABTEPNE99 巴州泽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10月 3 239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