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区地县三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通知》(新粮粮〔2024〕17号)要求,经和硕县发改委认真研究,现将和硕县金湖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和硕县县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同时兼作为粮食应急储运企业、粮食应急配送中心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天(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映,监督电话:0996-5622336。
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9月2日
信息标题 | 和硕县县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名单公示 | 文件编号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24-09-02 19:26 |
发布机构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字 | 索取号 | 73448398X/2024-00918 |
根据《关于申报区地县三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通知》(新粮粮〔2024〕17号)要求,经和硕县发改委认真研究,现将和硕县金湖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和硕县县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同时兼作为粮食应急储运企业、粮食应急配送中心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天(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映,监督电话:0996-5622336。
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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