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和硕县拟享受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4-10-31 11:33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4-01157

和硕县拟享受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点击数: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文件,经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复核、县级审核,现将拟享受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11月6日。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均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监督部门: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96-5611330

序号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 备注
1 刘刚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9150
2 胡辉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5490
3 闫英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9150
4 陈圆圆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5490
5 林慧平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5490
6 武春娥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5490
7 陈党已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5490
8 李智蕾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5490
9 徐世华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9150
10 田联合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5490
11 苏双阳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5490
12 杜长友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5998.8
                     
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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