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21号令《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于2024年8月上旬组织召开和硕县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人员构成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员16名,其中:消费者代表8名,经营者代表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政府部门人员5名。
(二)旁听人:2名
(三)新闻媒体:1家
二、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采取公开征集、行业主管部门推荐、自愿报名方式。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机选取确定参加人。
(二)经营者代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城镇低保户、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相关部门及单位推荐产生。
(四)旁听人: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五)新闻媒体:由县委宣传部邀请。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
5、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办法
报名者应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可采取发电子邮件、电话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消费者和旁听人员报名表格请在和硕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xjh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日期: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6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联系电话:0996-5627177
联系人:侯彦玲
特此公告。
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