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排水用户: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镇排水行为,提高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水平,落实城市排水许可证监管发放制度,加快我县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办理工作,请广大排水用户积极办理排水许可手续。自2022年1月起,县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将针对城区所有排水用户的排水情况开展日常巡查,如发现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偷排现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一、实施依据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须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以下称排水许可)。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现已委托和硕县清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办县城内排水管网覆盖区的排水许可审核管理等具体工作,为做好和硕县内排水许可工作,规范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办理对象
1、现有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屠宰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包括排水量较大的宾馆、洗车、洗浴、市(商)场等),向城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均需办理《排水许可证》。
2、新增排水户排水作业前应取得《排水许可证》。
3、各类在建建筑工程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临时),排水许可证(临时)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建设施工期限。
4、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办理排水许可证。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2022年2月10日前,完成现有排水户《排水许可证》发放工作。办理地点: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0996-5626375。
四、办理程序及材料
窗口受理,材料审查合格且经过现场验收合格的即刻发放许可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应当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1、饭店、美发店、洗车等一般排水户:申请表(现场填写)、营业执照复印件、水质达标承诺书(现场填写)、提供沉淀等预处理设施现场照片(排水井、排水池、滤水网等均可);
2、医疗机构、诊所:申请表(现场填写)、营业执照复印件、水质达标承诺书(现场填写)、提供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说明书、近一个月水质检测报告、现场照片(说明书内容为污水处理设施台数、排水管个数等)。
3、新建工程:申请表(现场填写)、营业执照复印件、水质达标承诺书(现场填写)、排水公司出具的纳网证明;
4、工业企业:申请表(现场填写)、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一个月水质检测报告、水质达标承诺书(现场填写),重点排水户核查在线监测装置。
5、大中型宾馆(酒店):申请表(现场填写)、营业执照复印件、水质达标承诺书(现场填写)、提供近一个月水质检测报告、沉淀等预处理设施现场照片(排水井、排水池、滤水网等均可);
污水排放达标承诺书和申请表可到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办事大厅领取,并现场填写。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