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塔拉乡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乌什塔拉乡塔拉村拆分、沙梁湾村和大涝坝村合并的批复》(硕政函〔2023〕17号)文件精神,乌什塔拉乡塔拉村拆分、沙梁湾村和大涝坝村合并的事宜,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塔拉村拆分后新成立的村分别命名为“塔拉村”和“红星村”;沙梁湾村和大涝坝村合并后的新村命名为“大湾村”。请你们尽快组建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并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选举新一届“两委”班子。
和硕县民政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