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根据和硕县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和硕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xut.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和硕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和硕县党政综合办公楼三楼,邮编:841200,电话:0996-56245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和硕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和硕县人民政府网”公开政府统计信息。
2022年我局在和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篇,其中统计数据11条。
2、通过提高数据产品质量,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数据服务。
为便于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全县宏观经济统计数据及发展趋势,我局对大量的统计数据资料进行了整理、编印,为社会各界提供了更多高质量的综合统计数据。
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州、县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做好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施清单认领及发布工作,我局认领属于统计服务事项7条,完成事项认领及办事流程、依据等基础信息,在平台发布并在网上可办;通过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设立意见箱和意见簿,简化和公开办事环节,使统计干部服务各企业和群众的意识普遍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主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科室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2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五)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局突出以人为本,从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和强化约束机制入手,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规定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拟稿、审核、公开等基本程序,同时,在信息的填报格式和发布内容上,又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力求信息内容全面、完整、准确、权威和及时,确保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协调性、一致性和及时性。以公开程序上的规范,保障工作制度的落实,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12月31日)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我局的微信微博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不够充实,宣传不到位,不能让群众了解更多的工作情况;二是信息来源渠道还较狭窄,今后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收集可利用的各种信息资源,发挥信息资源共享力度;三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等。
改进措施:一是对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我局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和硕县统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和硕县统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