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硕政办发〔2019〕37号 关于印发和硕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和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和硕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和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和硕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 为加快和硕县城镇化建设步伐,提高县城园林绿化水平,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巩固自治区园林县城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市容干净整洁。建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私拉乱扯、私搭乱建等现象。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落实,无乱丢弃、乱张贴、乱排放等行为,生活垃圾全部入箱并及时清运。消除“四害”,防止疾病传播。公厕设置合理,管理到位。 (二)经营规范有序。商户规范经营,做到门前五包,无乱摆摊点、占道经营行为,餐饮行业油烟及露天烧烤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三)绿化亮化达标。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12%,绿化覆盖率达到39.8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39.35平方米。公众对园林绿化的满意率85%以上。县城道路完好率98%以上,主要街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 二、组织领导 成立和硕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哈 热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陈延华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朱 震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 曹力孟 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王 泽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林丽英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亮 县公安局局长 刘雪梅 县财政局局长 李巴特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欧其尔巴图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新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勇 县水利局局长 陈培其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栾旺林 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 刘思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 莉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党组书记 徐春华 县统计局局长 袁新革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才登巴特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刘红山 特吾里克镇镇长 曹 朔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启龙 县园林处负责人 张新胜 县环卫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泽、宋新军、刘红山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组、执法组、宣传组、指导组。 1.综合组 组 长:宋新军 副组长:刘红山 成 员:王启龙、王帅(政府办)、梅君(园林处) 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负责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写、装订等工作;负责创园工作相关文件方案的起草、撰写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筹备领导小组及有关工作会议,做好创园期间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执法组 组 长:郭 宏 副组长:曹 朔 成 员:赛买提(城管大队)、王建国(自然资源局)、王伟(市监局)、韩树坤(交警大队)、赵丽萍(卫生监督所)、布荣巴特尔(生态环境局) 主要负责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依规治理私搭乱建、乱摆乱放、车辆乱停、占道经营等行为。负责加强环境卫生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3.宣传组 组 长:林丽英 副组长:张 莉 成 员:蒋冬菊(外宣办)、玉再(电视台)、彩虹(政府办) 主要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宣传、新闻报道工作,通过多种方式营造创建氛围。 4.指导组 组 长:曹力孟 副组长:李文武 成 员:张新胜(环卫处)、丁红建(爱卫办)、李晓明(政府督查室),各社区负责人 主要负责对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常态化检查督导,并根据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三、工作措施 (一)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短板。 住建部门根据创建指标对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短板进行排查梳理并及时修复完善。一是对破损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路进行修复。二是对县城所有路段路灯、广告牌进行维修维护,破损严重的及时更换。三是在建设小游园的基础上,县城主要道路转角处摆放花架,做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流浪狗治理。公安部门牵头,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配合,对县城区域内流浪狗在7月30日和8月20日前,进行两次专项治理,确保流浪狗数量明显减少。 2.露天烧烤治理。市监部门牵头,住建、生态环境、卫生等部门配合,对县城范围内的露天烧烤摊点进行整治,要求经营户进行无烟化改造,入室经营或者搬迁至指定区域,对拒不整改的予以取缔。 3.占道经营治理。住建部门牵头,市监部门配合,集中整治各类乱摆摊点、占道经营行为;特吾里克镇和社区做好日常监督、巡查和劝导工作。 4.违章搭建治理。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住建等部门配合,对重点区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拆除违章建(构)筑物;特吾里克镇和社区做好日常宣传、巡查和上报工作。 5.交通秩序治理。县公安交警部门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乱停乱放,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电动车违规行驶等现象。住建部门合理规划停车位。 6.建筑工地治理。县住建部门严格建筑工地及拆迁场地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围挡、洒水、平整等工作,设置安全护栏、施工围栏,挂好施工标语,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土堆裸露等现象。 (三)建立社区、居民、单位共创机制。特吾里克镇和社区积极组织居民对房前屋后、背街小巷、卫生死角等进行清扫。县级机关部门按照社区大党委制安排,在特吾里克镇和社区的统一调度下,对指定背街小巷区域(附件1)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垃圾及时组织清运。社区、单位如遇到疑难复杂的环境卫生问题,向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四)问题销号管理。创建办公室详细梳理创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向社区、居民收集市容环境、经营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附件2),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每个问题都实行“闭环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五)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门牵头制定宣传方案,在政府网站、和硕零距离等媒体上进行宣传。特吾里克镇各社区利用周一升国旗、入户走访等方式,向居民进行宣传。住建部门在城区重点地段设立创园宣传牌匾、宣传标语。各单位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创建意识、参与意识。 (六)建立长效机制。在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门前五包、单位包片、联动执法等县城环境卫生整治、市场秩序管理方面的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县城各个区域、路段的环境卫生主体责任,通过精细化管理,真正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县城品味。 附件:1.和硕县县级机关部门、单位环境卫生包片 分配表 2.和硕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问题清单 (第一批)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和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