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2〕51号)文件精神,和硕县分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31万元。通过和硕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暨乡村振兴专题会议的要求,在乡村振兴局项目库内筛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的四个项目。现对项目进行公示。
实施单位:和硕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监督电话:0996—5622061
和硕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2023年3月8日
信息标题 | 关于和硕县统战部(民宗局)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23-03-08 11:02 |
发布机构 | 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 载体类型 | 电子 |
关键字 | 索取号 | 73448398X/2023-00345 |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2〕51号)文件精神,和硕县分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31万元。通过和硕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暨乡村振兴专题会议的要求,在乡村振兴局项目库内筛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的四个项目。现对项目进行公示。
实施单位:和硕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监督电话:0996—5622061
和硕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