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吾里克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相关部门:
《和硕县春节期间牛羊肉、猪肉直销保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和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和硕县春节期间牛羊肉、猪肉直销
保障实施方案
2021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对和硕县牛羊肉、猪肉直销工作的管理,稳定肉类价格,提升肉类市场调控保障能力,保障节日期间市场肉品供应充足,县人民政府决定,以县财政补贴的方式,向市场投放储备牛羊肉和猪肉,以满足各族群众节日消费需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模式开放、动态管理、政策支持、多方共赢”的原则,把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稳定全县肉类价格,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保障城乡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提供便民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市场肉类价格秩序有序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和硕县春节期间牛羊肉、猪肉直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哈 热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延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政协党组
书记、副主席
朱 震 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 勇 副县长
成 员:贺洪亮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 伟 商工局局长
刘雪梅 财政局局长
张 亮 公安局局长
李 军 市监局局长
陈培其 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红山 特吾里克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工局,办公室主任由胡伟同志兼任。
三、任务分工
和硕县牛羊肉、猪肉直销采取政府引入,配送企业统一为全县各直销点配送牛羊肉、猪肉,各直销点销售的方式。直销工作由县春节牛羊肉、猪肉直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商工局、财政局、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及特吾里克镇(社区)根据各自职能,协作配合,确保和硕县牛羊肉、猪肉直销“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直销前及直销期间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商工局:负责牵头春节期间牛羊肉、猪肉直销工作的申报、审批、现场验收等工作;并根据县域各直销点整体分布及市场经营户确定经营者,颁发统一标识标牌。
财政局:负责认真落实调控政策,将专项春节肉类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配合商工局做好审核各项费用的拨付和使用,并报人民政府审批后拨付差价资金。
公安局:负责维护直销销售点的治安工作,监督直销点落实“人员不聚集”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市监局:负责推荐选址地点;配合农业农村局对直销点进行日常监督;对肉类产品来源进行认证管理;对各直销点所经营的肉类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各直销点的肉类品质合格,不缺斤短两。
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屠宰场产品进行监督,保障食品安全。
特吾里克镇(社区):负责投放点的监督管理,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协助维持投放点秩序。每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岗位;对直销点进行日常监管并做好销售台账登记;监督各直销点对各项工作规定执行情况;大力宣传直销工作,化解和调处日常矛盾纠纷。
四、直销点、配送企业确定及管理
(一)牛羊肉、猪肉直销点的管理
1.各投放点统一悬挂“‘春节’储备肉销售点”、“关注民生 保障供应”等宣传条。
2.承办企业统一制作宣传“告示牌”标明承办企业名称、法人名称、定点屠宰场名称及投放价格。
3.承办企业必须认真做好各投放点当日台账记录、各销售点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社区人员三方共同将当日台账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二)投放时间。2021年2月8日至2月10日,共3天。
(三)供应标准。和硕户籍居民凭户口本每户(贫困户优先)限购牛肉5公斤、羊肉5公斤、猪肉5公斤,牛羊猪肉每日限量各供应1600公斤,3天限量供应肉品总量为14400公斤。
(四)投放点设置。全县共设3个投放点。
牛羊肉直销一号点:牛羊肉批零店
地址:亨瑞市场后门门面房
牛羊肉直销二号点:牛羊肉批发店
地址:特吾里克镇红房子火锅店门面
(老法院南侧)
猪肉直销点:乐万家超市门口
五、投放方式及补贴办法
(一)投放方式价格标准。在同期牛羊肉销售价基础上下调5元/公斤,猪肉下调5元/公斤进行销售。
(二)补贴办法:肉品下调价格差额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补贴,补贴合计7.2万元。牛肉、羊肉、猪肉每天各补贴8000元,3天共计72000元;销售点规范填写销售台账,投放期结束后,由商工局负责汇总审查,上报县政府审批后,向销售点拨付差价。
(三)原则上每日限量发放平价牛羊猪肉各1600公斤。商工局要加强市场销售情况监测,如确需调整投放数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可适当调整比例。
(四)直销价格:羊肉74元/公斤;牛肉75元/公斤;猪肉33元/公斤。
六、相关政策措施
建立贴息及价格补贴机制,财政局根据实际投放量做好资金保障,专项用牛羊肉、猪肉直销工作,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存在价格、质量、衡器问题或投诉较多的直销点,要通过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曝光,并取消其直销经营资格。
各项费用的拨付和使用,由商工局、财政局审核后,报人民政府审批。市监局、商工局、农业农村局、特吾里克镇(社区)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各直销点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七、投诉监督
设立和硕县牛羊肉、猪肉直销工作的投诉监督电话,由商工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特吾里克镇(社区)予以依法受理。
投诉电话:市监局:5622669
商工局:5627601
农业农村局:562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