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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和硕县司法局:开展《民法典》宣讲 “典”亮法治观念

发布时间:2023/11/06 来源:和硕零距离 [打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践行者和宣传员,2023年11月以来,和硕县司法局送“典”进机关、进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宣讲活动,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意识,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典”亮企业,法护营商

在川硕石材等企业,和硕县司法局针对企业及企业员工的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目标要求,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企业经营、产权保护、产品责任、交易安全、商务合同、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加强防范法律风险和依法诚信经营,使“依法、合规、公平、诚信”成为企业普遍认同和自觉行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典”亮机关,示范引领

为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提高党员干部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硕县司法局在县气象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机关活动。活动中,司法局干部结合历年来的实际纠纷案例“以案释法”,生动形象、通俗易懂地向机关党员干部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继承、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侵权责任等相关的法律知识,使党员干部对身边经常涉及的法律问题与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升了党员干部“日常学法、办事靠法、自觉普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讯员 刘昱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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