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24年度物业服务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0 来源:县绿丰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打印]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我公司将于2024年8月20日依据硕发改规[2024年]1号文件,关于调整和硕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和硕县住建局关于对全县各物业小区物业等级定级相关通知及文件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依据硕发改规[2024年]1号文件,关于调整和硕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物业服务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多层无电梯普通住宅每平方米0.5元/月,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每平方米0.8元/月。
二、和硕县住建局关于对全县各物业小区物业等级定级相关通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结合我县的物业服务实际情况,我县将物业服务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现对全县物业服务小区定为一级,按照收费文件一级进行收费。
三、本次缴费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30日。请各位业主/住户在此期间内完成缴费,以便我们及时为您提供全年不间断的物业服务。
四、缴费方式:可前往小区物业办公室现场缴费,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缴费,和硕县绿丰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高洁公司二楼,北侧外挂楼梯入口),缴费支持现金、POS机刷卡、微信等多种支付方式。
五、为鼓励业主提前缴费,特设以下优惠政策(具体以小区公告为准):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年物业费缴纳的业主,可享受免费两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您随时联系我们:服务电话:0996-5623110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创更加美好的居住环境!
祝您生活愉快!
和硕县绿丰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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