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进行时丨创卫知识一起学(四)
发布时间:2023/07/30 来源: [打印]
创卫应知应会(四)
--行业宣传篇
1.创建国家卫生县对市容环境卫生的要求是什么?
答:(1)县城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0平方米。县城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2)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
(4)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县主次干道、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5)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6)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7)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8)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
2.创建国家卫生县对机关单位的要求是什么?
答:(1)完善爱国卫生组织,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一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2)积极改善单位卫生条件,完善卫生设施,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绿化美化环境。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环境整治,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整洁有序,强化日常保洁,积极履行“门前三包”职责。
(3)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保证鼠类、蚊虫、蟑螂、苍蝇密度达到国家最低控制标准。
(4)具有独立院落单位要设置一个以上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三个月更换一次内容。
(5)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文体活动,落实工间操制度,进行健康体检。
(6)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按要求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具有独立院落单位要设置一个以上室外吸烟区,吸烟区距离主体建筑应有5米以上(楼顶除外),应有烟蒂收集器具和避雨遮阴措施。
(7)职工食堂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清洗消毒设施齐全,防蝇、防鼠设施完善。
3.职工群众应如何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县活动?
答:(1)每位职工群众都要把创卫工作当做分内事,以主人翁姿态投入到创卫活动中去,主动出主意,想办法,献计献策,齐心协力,把创卫工作搞好。
(2)每位职工群众要通过宣传,使更多的人明白创建活动与大家的切身利益相连,从而增强自己的创建意识、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尊重自己和他人劳动成果的新风尚。
(3)每位职工群众首先要积极完成本单位的创卫任务,同时要积极参加创卫的公益卫生义务劳动,坚持从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坚决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设施,争当文明卫生居民。
(4)每位职工群众在创卫活动中,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社会监督作用,对不重视创卫工作、影响创卫工作的不良行为和卫生死角要及时予以监督举报,并主动纠正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为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4.创建国家卫生县对居民的要求是什么?
答:(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不文明的话。
(3)不乱写乱画,不乱扔乱倒,不做不文明的事。
(4)不违反交通规则,不践踏花木草地,不乱停乱摆。
(5)不放养宠物,不让宠物在公共场所乱拉乱跑。
(6)文明经商,不占道经营,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放。
(7)不违规饲养畜禽,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设施,及时制止损害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
(8)积极参与创卫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影响创卫工作的不良行为和卫生死角及时予以监督举报,并主动纠正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
5.创建国家卫生县对环境的要求是什么?
答:(1)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2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分贝。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
(4)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
6.创建国家卫生县对重点场所卫生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2)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7.创建国家卫生县对食品和生活饮用水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3)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4)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5)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
8.创建国家卫生县对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要求是什么?
答:(1)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2)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3)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4)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5%以上。
(5)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6)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7)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8)辖区婴儿死亡率≤5.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8‰,孕产妇死亡率≤18/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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