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和硕县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2-01-10 19:00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载体类型 电子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2-00305

和硕县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统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10日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根据和硕县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和硕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hs.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和硕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和硕党政综合办公楼三楼,邮编:841200,电话:0996562450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和硕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工作机构配备情况。县统计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和硕统计局以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为重点,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和做好统计数据服务性职能,为政府决策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主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科室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和硕县政府网”公开政府统计信息。

2021年我局在和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篇,其中统计数据12条。

2通过提高数据产品质量,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数据服务。

为便于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全县宏观经济统计数据及发展趋势,我局对大量的统计数据资料进行了整理、编印,为社会各界提供了更多高质量的综合统计数据。

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州、县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做好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施清单认领及发布工作,我局认领属于统计服务事项7条,其中:行政奖励7条,完成事项认领及办事流程、依据等基础信息,在平台发布并在网上可办;通过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设立意见箱和意见簿,简化和公开办事环节,使统计干部服务各企业和群众的意识普遍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局突出以人为本,从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和强化约束机制入手,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规定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拟稿、审核、公开等基本程序,同时,在信息的填报格式和发布内容上,又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力求信息内容全面、完整、准确、权威和及时,确保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协调性、一致性和及时性。以公开程序上的规范,保障工作制度的落实,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36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我局的微信微博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不够充实,宣传不到位,不能让群众了解更多的工作情况;二是信息来源渠道还较狭窄,今后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收集可利用的各种信息资源,发挥信息资源共享力度;三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等。

改进措施:一是对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我局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和硕县统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和硕县统计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