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全发展要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行依法、分类、分级监管,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切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函〔2017〕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任务和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和硕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将执法检查与服务企业相结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1、依法履职、严格执法。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多、执法少和执法宽松软的问题。
2、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杜绝重复执法,实行按照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全系统执法协调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动、步调一致的执法格局。
3、客观公正、处罚适当。正确适用法律,推行“阳光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加大高危企业、事故企业、严重违法企业、拒不整改隐患企业的执法检查和执法力度,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编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规范细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时间、程序、对象、内容和重点,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持续下降;对重点监管企业的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到100%,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监督率达到100%;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显著增强。
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工作的执法检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执法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及测算说明
和硕县应急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后,现从事执法工作人员6名。2025年执法工作日测算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1488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数。
我局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日期365天减去法定节假日117天(365-117)日×6人,共1488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220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按近3年我局平均数测算包括:
1、实施行政许可:20个工作日
2、事故调查处理:30个工作日
3、举报查处:30个工作日
4、联合执法、安全生产综合监督:30个工作日
5、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0个工作日
6、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0个工作日
7、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90个工作日
以上7条所列的其他执法工作日22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714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按照往年平均水平测算如下:
1、值班值守工作平均每周每人值班1天6×52=312日
2、培训、学习、会议、参加党群活动每周平均1天
6×52=312日
3、年休假、病假、事假每人每年15日,6×15=90日
非执法工作日共计714个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工作日(554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我局执法检查工作日:1488-220-714=554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共计554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安排及职责分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履行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检查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2025年属于我单位管辖领域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85家。非煤矿山33家(含基建、生产矿山企业),露天矿山24家、地下矿山2家、尾矿库1家、砂石料6家;危化生产企业1家、加油站20家;重点监管的工贸企业(规上企业或者涉及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重点工贸企业)26家;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1家、临时零售店4家。
(一)重点检查安排(确定性检查85家次)
根据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去年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存在有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等情况综合分析,并结合本局年度工作重点,拟在2025年度组织开展以下重点监督检查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1.非煤矿山企业监管执法检查(33家)
重点区域:乌什塔拉乡、乃仁克尔乡
重点单位:见附件1
计划检查次数:全年不少于1次
负责人:刘旭
时间安排:2025年12月30日前
2.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执法检查(21家)
重点区域:特吾里克镇、开发区多式产业物流园、乌什塔拉乡
重点单位:见附件1
计划检查次数:全年不少于1次
责任人:雷新喜
时间安排:2025年12月30日前
3.工贸行业企业监管执法检查(26家)
重点区域:特吾里克镇、乌什塔拉乡、经济开发区
重点单位:见附件1
计划检查次数:全年不少于1次
责任人:刘志刚
时间安排:2025年12月30日前
4.烟花爆竹零售店(5家)
重点区域:特吾里克镇、乌什塔拉乡
重点单位:见附件1
计划检查次数:全年不少于1次
责任人:雷新喜
时间安排:2025年12月30日前
(二)一般检查安排(双随机抽查9家次)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和硕县重点行业领域的分布状况和安全生产监管特点,拟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对下列行业领域开展一般检查:
2024年受到行政处罚的直管领域企业9家
抽查数量:9家
负责人:刘志刚、雷新喜、刘旭
时间安排:2025年12月30日前
(三)执法检查次数及年度占比
根据往年执法工作效率,每个企业除检查外,还需要对发现隐患和问题制作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闭环销号;对立案处罚的案件,要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对案件进行办理,处罚完毕进行结案、成卷、归档;每次执法行动必须至少2名执法人员参加。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平均对每家企业完整的执法检查至少需要5个工作日以上,2025年全年我局执法检查工作日为554日,安排检查94家(次),其中确定性检查85家(次),占计划的90.4%;双随机检查(含暗查暗访)9家(次),占9.6%。
六、执法检查和方式方法
(一)检查方式:
1.计划检查
根据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对纳入监管范围的企业按照预定的时间和频次进行常规性的检查。制定详细的月、季度检查安排,确保全面覆盖重点企业和关键领域。
2.随机抽查
对照企业名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对抽查到的企业进行不预先通知的突击检查,以真实反映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状况。
3.专项检查
针对特定时期、特定行业、特定风险或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节假日前后、雨季、高温季节等对相关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
4.举报核查
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安全生产问题和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二)检查方法:
1.查阅资料
审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文件资料。核实企业是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2.现场检查
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人员操作行为等进行实地查看。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
3.询问访谈
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进行交流,了解其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知晓和执行情况。询问员工关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
4.检测检验
利用专业检测设备和工具,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设备等进行检测检验。评估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5.综合分析
对检查中获取的各种信息和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企业的历史事故情况、行业特点等,全面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确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点。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执法计划
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开展执法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检查效率和执法质量,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执法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执法过程中要遵循依法有序、严格规范、突出重点、精准适当的原则,执法尺度与查处的相关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当。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要严格落实有关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执法纪律,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如实记录执法检查情况,建立执法档案。
(三)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要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检测设备,提高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持续强化执法监督
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对执法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情况,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