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情况
对2023年书记点评的4条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履职尽责,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强化法治建设领导
将法治建设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2024年,共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2次,制定法治建设规章制度1个,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全年组织中心组专题学法4次,交流研讨2次,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全年举办普法宣讲32次,培训干部群众900余人次,51名干部法宣在线平台实现参学、参考合格率三个100%,有效提升了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
在推进各项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在项目实施、牧民搬迁、维护村集体利益等重点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例如,在金丝特避暑山庄承包费和所有权追索过程中,涉及承包方投入、历史遗留问题、合同问题,我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保护村集体利益,并积极做好承包方思想工作,最终判决胜出后,与承包方达成一致。
三、创新举措,打造法治建设亮点
(一)完善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2024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3项,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7条,有效防范了决策风险,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二)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优化乡村治理体系
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加强以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中心,“三官一律一顾问”为途径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49件,调解成功率达98.6%。
(三)创新多元法治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结合乡村实际,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牧区”等活动,组建“马背普法宣传队”,深入偏远牧区,为牧民送去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法治宣传内容,在居民群中发布法治宣传信息130条,法治宣传短视频17个,有效扩大了法治宣传覆盖面,增强了农牧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四、正视问题,明确法治建设方向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参与乡村事务决策和矛盾纠纷调解的积极性不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是法治宣传实效性不强。法治宣传方式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部分农牧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理解度不高,法治观念淡薄。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彻底解决草场纠纷意识不强。在处理草场纠纷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够强,存在重调解轻法治的现象,导致一些草场纠纷未能得到彻底解决。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授课,不断提升其法律素养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参与事务决策和矛盾纠纷调解的工作机制,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其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二是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与农牧民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案例分析、现场说法等形式,让法律法规更加通俗易懂。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作品,提高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同时,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乡村公共场所设置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墙等,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是强化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信访及矛盾纠纷。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草场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处理草场纠纷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办事,依法维护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草场纠纷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