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军
一、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作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我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我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法治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带头学法用法。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建立健全学习机制,明确在各类重要会议中,将“第一议题”的学习作为首要议程。
2.组织全员学法。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44次,专题培训10次。
3.加强法治宣传。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1.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透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
2.加强执法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把关,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全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50件,提出审核意见62条。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流程,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实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665户,同比增长3.6%。
2.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5件,罚没款13.5万元。
3.推进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全年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895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户。
二、工作亮点
(一)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1.推行行政指导,通过提醒、告诫、建议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实施轻微违法免罚制度,依据《市场监管领域减免责“三项清单”》对一些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采取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又有助于营造宽松的营商环境。
2.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实战能力。2024年荣获巴州市监系统执法大比武第二名;派我局干部组队参加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技能大赛南北疆对抗赛(南疆赛区)食品生产检查项目获第二名;参加的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届业务技能大赛总决赛食品生产检查项目获第一名。
3.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对一些重大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剖析违法原因和危害后果,警示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也向社会展示执法成果,树立执法权威。2024年发布市场监管领域典型案例5期。
三、问题短板和下一步工作
(一)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1.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执法力量不足。随着市场监管任务的不断加重,执法力量相对不足,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3.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督方式单一,内部执法监督主要以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等方式为主,缺乏对执法过程的实时监督和动态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和内容,利用新媒体、互联网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2.树立服务意识,在执法过程中注重为经营主体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给予指导和帮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各类经营主体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3.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作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我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