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和硕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5-03-13 10:41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5-00502

 和硕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来源:县水利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3日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6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依布拉音·努尔(和硕县政府党组成员)

职责: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张勇(和硕县水利局局长)

职责:负责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艾秀兰(和硕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