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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和硕县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5-02-05 16:19
发布机构 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5-00195

和硕县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来源: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5日 点击数: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文件,经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复核、县级审核,现将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5日-2月12日。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均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监督部门: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96-5611330


序号 补贴
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月数 补贴
金额
备注
1 程元如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6 9150
2 李美玲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6 5998.8
3 唐孝龙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6 9150
4 俞红林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6 5998.8
5 李党振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6 5998.8
6 王志国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6 5998.8
7 努尔·阿不拉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2 1999.6
8 孙祥文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6 5998.8

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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