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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和硕县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拟实施项目情况公示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4-07-03 19:04
发布机构 县委统战部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4-00613

和硕县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拟实施项目情况公示

来源:县委统战部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点击数:

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由新塔热乡、塔哈其镇实施5个,涉及资金1165万元,分别为:和硕县新塔热乡则格德恩阿茨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200万元、和硕县新塔热乡新塔热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327万元、塔哈其镇古努恩布呼村庭院经济发展项目238万元、和硕县新塔热乡布茨恩查干村“康养民宿+旅游”建设项目300万元、和硕县新塔热乡布茨恩查干村乡村大舞台建设项目100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和硕县新塔热乡则格德恩阿茨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1.实施地点:和硕县新塔热乡则格德恩阿茨村

2.建设内容:投资200万元,购买番茄酱加工生产线配套设备1套,设备租赁给新疆和硕丁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生产线使用3年,公司每年按总投资的6%分红缴纳则格德恩阿茨村村集体,从而壮大村集体经济。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如不续签,返还本金。

3.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00万元。

4.实施期限:2024年4月-10月

5.实施单位:新塔热乡

6.责任人:张涛、宁岩、依拉木•依明

二、和硕县新塔热乡新塔热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1.实施地点:和硕县新塔热乡新塔热村

2.建设内容:计划投资327万元,购买番茄加工生产线1条,设备租赁给新疆乾升辣椒制品有限公司加工生产线使用,公司每年按总投资的6%分红缴纳新塔热村村集体,从而壮大村集体经济,合同到期后,如不续签,可收回本金327万元。

3.资金来源及规模:32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29万元。)

4.实施期限:2024年4月-10月

5.实施单位:新塔热乡

6.责任人:张涛、宁岩、依拉木•依明

三、塔哈其镇古努恩布呼村庭院经济发展项目

1.实施地点:和硕县塔哈其镇古努恩布呼村

2.建设内容:计划新建庭院整治四区隔离3.6千米,新建庭院灌溉渠道380米,购置西梅树苗1.5万棵

3.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38万元。

4.实施期限:2024年4月-10月

5.实施单位:塔哈其镇

6.责任人:乔龙巴图,艾力西尔·司马义,刘军才

四、和硕县新塔热乡布茨恩查干村“康养民宿+旅游”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和硕县新塔热乡布茨恩查干村

2.建设内容:投资300万元,对吉祥小区整体进行供排水管网铺设,汀步道铺装,房屋门口硬化,庭院大门更换,建设成品蒙古包,拆除及平整相关场地,房屋改造10栋(暖气、供排水改造、外立面改造、采买康养相关设施等),及其它相关改造。

3.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00万元。

4.实施期限:2024年4月-10月

5.实施单位:新塔热乡

6.责任人:张涛、宁岩、依拉木•依明

五、和硕县新塔热乡布茨恩查干村乡村大舞台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和硕县新塔热乡布茨恩查干村

2.建设内容:投资100万元,新建乡村大舞台,配套砂石停车场及相关附属设施。

3.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00万元。

4.实施期限:2024年4月-10月

5.实施单位:新塔热乡

6.责任人:张涛、宁岩、依拉木•依明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和硕县纪委监委:0996-5622345

和硕县委统战部0996-5623072

附件:和硕县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拟实施项目情况登记表


和硕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20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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