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和硕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5-01-03 16:04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5-00002

和硕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点击数:

本报告由和硕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等相关规定,制作统计数据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公众可在和硕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查阅本报告。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和硕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和硕县石材大道873号,邮编:841200,电话:0996-562265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单位依托和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1条,办理政务门户网站县长信箱各类信件0件。

(一)主动公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4年在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等领域公开各类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司法局及各室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依申请事项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和硕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县司法局文件制发的规范性、科学性、合法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年度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做到专人管理,政府信息内容及时更新。

)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公开主体,压实责任,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切实把任务落实到各室和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与相关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和便民性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改进情况:一是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和硕县司法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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