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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诺内容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核发
1、接到建设单位和个人报来的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计划批准文件、可研报告及项目建议书、地形图、市政府对建设项目初选意见的批复、相关部门意见等相关规划审批资料,资料齐备后当场受理;
2、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发权限内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
3、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权限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报;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核、核发
1、接到建设单位和个人报来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经审定的平面规划图、地形图等相关规划审批资料,资料齐备后当场受理;
2、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权限内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权限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报;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核、发放
1、接到建设单位和个人报来的建设申请报告、计划部门批准文件、经审定的平面规划图、已审定的控制兰线图、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土地权属证明、相关部门意见、四邻意见、地形图等相关规划审批资料,资料齐备后当场受理;
2、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批复文件、建设红线图及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建筑物放线
1、接到建设单位和个人报宋的建设项目批复文件、建设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及其它放线资料,资料齐备后当场受理;
2、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放线;
(五)建筑物验线
1、接到建设单位报来的建设红线图、批复文件、放线单、规划许可证件等相关资料,资料齐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二次验线,永久性建筑物要进行不定期抽验,在符合验线条件、接到建设单位和个人的验线申请后分别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
2、验线符合要求后,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验线核准单;
(六)“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核、发放
1、接到建设单位和个人报来的建设申请报告、计划部门批准文件(投资超过5万元时)、相关部门意见、土地权属证明、四邻意见、地形图、有关规划资料(如控制兰线图、经审定的建设方案等),资料齐备后当场受理;
2、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批复文件及建设红线图;
3、自验线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接到建设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建设红线图、批复文件、平面规划图、面积审定单、经审定的建设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图及其它规划资料,资料齐备后,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在3个工作日进行竣工验收;
(八)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
1、规划批后管理部门严格执法,对城乡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严厉查处,在查处过程中铁面无私、敢于碰硬、不徇私情,要提高结案率;
2、鼓励群众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后,规划批后管理执法人员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经核实后当场下达“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并按程序查处。
违法建设举报电话为0996-2036901
3、规划批后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挂牌上岗、服装整洁、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二、服务标准
1、规划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承诺事项时,坚持热情、周到月艮务,待人接物要使用文明用语,树立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
2、规划管理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按程序办事,在办理各顼业务的过程中不得向办事单位或个人“吃、拿、卡、要”和有意刁难、提附加条件,按规划要求不能办理的,工作人员做好解释工作,符合规划要求可以办理的,在承诺时限内必须办理完毕,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三、监督与投诉
库尔勒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党支部对本承诺书的实施进行监督,对违反本承诺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也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违诺行为,可以进行投诉,投诉电话为0996-2023508,对群众的投诉,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并给予处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限内处理完毕,我们将给您做出解释。 |